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企业提升规模
长乐区配套奖励政策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相关企业:
根据《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乐区促进规下工业企业提升规模配套方案的通知》(长政综)〔2019〕101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0年企业提升规模配套奖励政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奖励标准
1.已获得福州市政府给予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的提升规模企业,纳统后产值比上一年度增长10%及以上,且纳统后上交增值税入库较上一年度正增长的企业,予以配套一次性奖励10万元。
2.已获得福州市政府给予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的新建投产企业,纳统后当年产值完成1亿元以上的,予以配套一次性奖励15万元。
二、申报材料
1.统计联网直报平台打印的2021年度工业产值证明。
2.2020年和2021年增值税纳税证明。
3.经企业所在乡镇(街道)盖章确认后的《2020年企业提升规模长乐区配套奖励政策申请表》(附件1)。
4.企业信用承诺书(附件2)。
三、申报流程
1.企业应于2022年7月10日前向区工信局提交申请,按要求填写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如有企业更名等特殊情况需由相关部门盖章确认。
2.根据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2020年企业提升规模奖励资金的通知》(榕财企(指)〔2021〕73号)文件,对企业是否获得福州市政府给予的一次性30万元奖励进行比对审核。
3.区工信局会同有关部门对企业提供的产值证明和增值税入库情况进行审核。
4.区工信局根据有关部门审核情况,对所需奖励资金进行测算,并将奖励方案报区政府研究审定后下达奖励资金。
四、其他事项
1.请各乡镇街道及时将本通知转发给相关企业,认真组织符合条件企业申报,对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把关。
2.申报企业应提供真实数据情况,若发现虚报数据等情况则取消其奖励。
3.本文及附件可到长乐区政企直通车“政策资讯”中下载,http://changle.fzszqztc.com/index/home/index.html。
联系人: 张梦如、陈永乐,电话:28888225/28802251。
附件:1.2020年企业提升规模长乐区配套奖励政策申请表
2.企业信用承诺书
3.2020年企业提升规模长乐区配套奖励政策申请汇总表
4.2020年提升规模企业名单
福州市长乐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6月28日